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2024年拟申报备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公示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4-01-09浏览次数:10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3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规〔2021〕1号)文件精神,我校开展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自查和备案工作。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我校拟备案保留2家校外教学点、新增2家校外教学点、撤销1家校外教学点。教学点信息见附件。

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南通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1月1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电话:85603188(继续教育学院).

南通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

2024年1月9日

附件:南通理工学院会议纪要.pdf

    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