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实施细则(试行)》(通理工[2019]43号),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57名学生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21年7月5日-7月8日。
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校纪委(监察处)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13-85609161;校纪监审电话:0513-85605561。
附件:南通理工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成教本科毕业生名单
南通理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